释义 |
法律分析: 足球放定在罚球点上。罚球点距离球门线12码。主罚球点球的队员,确认由其主罚。留在本方球门柱间的球门线上,面对主罚队员,直至球被踢出,球未罚出前,守门员只可沿球门线左右移动,而不可前后移动。 除主罚队员外的队员应处于:比赛场地内;罚球区(俗称禁区)外;罚球点后;距罚球点至少9.15米(10码)。裁判员应在队员处于规则规定的位置上后发出执行罚球点球的信号;作出罚球点球完成后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国足球协会章程》 第四条 根据国家体育方针、政策和国际足球联合会、亚洲足球联合会章程及有关规定,统一组织、管理和指导全国足球运动发展,推动足球运动普及和提高,代表中国参与国际足球比赛及其它活动,并通过必要活动,为足球运动项目的发展筹集资金。 第七条 一、全面负责本运动项目的管理;研究制定本运动项目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会员协会工作。 二、管理本运动项目的各级国家队。 三、负责和指导本运动项目俱乐部建设和后备人才培养。 四、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运动项目的全国竞赛制度、竞赛计划、规划和裁判法,负责本运动项目各类全国竞赛的管理。 五、负责组织教练员、裁判员和会员协会、俱乐部有关人员培训。 六、组织本运动项目的科学技术研究和科学技术攻关,探索训练规律,提高科学训练水平。 七、制定足球场地标准,指导足球场地建设和足球器材的研究、开发,提高全国足球场地和器材水平。 八、开展国际及地区间的交往和技术交流,提出本运动项目的对外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九、积极开展与本运动项目有关的活动和咨询服务,广开经费来源渠道,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十、搞好本会自身建设,广泛联系和团结社会各界人士,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