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福州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为196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5元。按照每个公司跟雇员所签定的合同不一样。受法律保障,过期一定日期的不支付薪水,雇员可以依相关法律追讨雇主。 福建省工资最低标准是多少情况如下: 1、最低工资标准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执行; 2、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综上所述,福建省省月最低工资标准设五个档,分别为1800元、1720元、1570元、142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设五个档:分别为18.5元、18元、16.5元、15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