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业单位可以违法解除合同吗 |
释义 | 事业单位不可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事业单位想要解除劳动合同,也需要遵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一、事业单位合同一般不低于3年 与之前《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相比,《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明确提出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合法权益的立法宗旨。取代之前保护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的表述,具有积极意义。 同时应注意的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范的人事管理关系,即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纳入编制管理的职工方受《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管辖;对于与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职工,则不适用本条例,而应完全适用《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二、单位或员工解除聘用合同有明文规定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本条与《劳动合同法》第40条类似,所不同的是企业可以自主确定考核周期,而事业单位考核必须以年度作为单位,相当于要以不胜任解雇员工,必须要两年以上。另外,提前30天系法定义务,没有待通知金的替代措施。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当然,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此外,符合规定情形事业单位应当向工作人员支付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根据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按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工作人员支付。工作年限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工作人员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作人员月工资,是指工作人员在聘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实际领取的月平均工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