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国籍人产生的原因 |
释义 | 弃婴:在采用血统国家无法确定父母的婴儿若无人领养,视作无国籍。 出生:无国籍人在采用血统国家所生的子女,也是无国籍人。 婚姻:若一国法律规定,本国人与外国人结婚,即丧失本国国籍。或另一国法律规定,因不同本国人结婚,而取回本国国籍。 战争:某国政权的灭亡后,此国暂时没有新的政权建立,这段期间就会造成无国籍的现象。 剥夺:因为某种政治原因,而被剥夺了本国国籍,即为无国籍人。 有时可能是先前给予他们的国籍被终止后,又没有新的国籍。如果他们出生在有争议的领土,如果他们出生在一个不被国际承认的实体统治的地区,或者他们出生在一个没有现代国家声称主权下的地区。还有,没有合法的护照,或护照过期,又没有领新的证件。 一、不同身份的公民登记结婚需要携带的材料都是什么? 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中国公民须持有: ①本人户籍证明; ②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人须持有: ①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②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③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3)外国侨民须持有: ①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②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3.凡证件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和男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4.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加入中国国籍的条件有哪些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一)中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中国的;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的。 申请加入中国国籍,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根据中国《国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本国公民拥有双重国籍。 (二)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三)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四)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必须办理申请手续。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