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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海关税则的含义及其内容、分类
释义
    (一)海关税则的含义及其内容
    海关税则也称关税税则,是国家根据其关税政策和总体经济政策,以一定的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实施的应税商品和免税商品的种类划分及按商品类别排列的关税税率表,是海关凭以征收关税的依据,并具体表现一国的关税政策。
    关税税则一般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海关课征关税的规章条例;一部分是商品分类及关税税率一览表。关税税率表包括税则序列,简称税号;货物分类目录和税率三类。
    (二)海关税则的分类
    关税税则分为单式税则和复式税则两种,大多数国家实行复式税则。
    1、单式税则
    所谓单式税则,指一个税目只有一个税率,适用于来自任何国家同类商品的进口,没有差别待遇,在垄断前资本主义时期,各国都使用单式税则,进入垄断阶段以后,为了在国际竞争中取得优势,在关税上指差别和歧视待遇,都改用复式税则,只有少数发展中国家如委内瑞拉、巴拿马、肯尼亚等还在使用单式税则;
    2、复式税则,指对一个税目设置多个税率,对来自不同国家的同类商品适用不同的差别税率的制度。它有利于体现区别对待的原则,因而更能适应当代国际经济的发展。
    一、食品走私量刑标准是怎样
    根据《刑法》第15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涉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当予以立案。
    涉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当予以立案。所谓应缴税额,是指进出口货物、物品应当缴纳的进出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税额。走私货物、物品所偷逃的应缴税额,应当以走私行为案发时所适用的税则、税率、汇率和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计算,并以海关出具的证明为准。
    根据《刑法》第154条的规定:下列走私行为,根据本节规定构成犯罪的,依照本法第15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批准进口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的原材料、零件、制成品、设备等保税货物,在境内销售牟利的;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在境内销售牟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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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3:5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