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厦门自己交医社保一个月多少钱 |
释义 | 厦门的社保医保每月缴费标准根据不同情况而定,个体工商户业主以2009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比例计缴,其中业主缴纳12%,雇工缴纳8%。灵活就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可选择以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为缴费基数,按比例缴纳。再就业困难补贴对象按3%的比例缴费。缴费金额会根据规定进行调整。 法律分析 厦门的社保医保每月要缴多少钱 我是自己出钱买的社保,10年5月开始起缴,当时每月缴468元,到10年7月就是528,61元。11年1-3月又增加到546,84元。我听别人说,他们的社保每一月才扣一两百元,为什么我的要缴这么多?还不断的上涨,到缴满20年,岂不是要十几万元? 答复: 根据厦地税发〔2010〕68号规定,2010缴费年度(2010年7月-6月)职工社会保险费缴纳标准如下:2009年度厦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038元。其60%为1822.8元,300%为9114元。 费基费率 本市户籍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本市个体工商户业主及本市户籍雇工,以个人2009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的缴费比例计缴。其中,雇工本人缴纳8%,业主缴纳12%;业主本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本人全额缴纳。 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可选择以2009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为缴费基数,按20%的缴费比例由本人全部缴纳。 按照《厦门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规定,首次参保且一次性缴费的被征地人员,按照2413元的月缴费基数的60%-100%或最低工资标准为缴费基数,按22%的缴费比例缴纳。 本市户籍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本市个体工商户业主,以2009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10%的缴费比例计缴。本市户籍个体工商户的雇工,以个人2009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10%的缴费比例计缴,其中雇主缴纳8%、个人缴纳2%。 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可选择以2009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为缴费基数,按10%的缴费比例由本人缴纳。 失业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中的再就业困难补贴对象可选择以2009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为缴费基数,按3%的缴费比例由本人缴纳。 结语 根据厦门地税发〔2010〕68号规定,社保医保缴纳金额根据个人2009年度月平均工资和缴费比例计算。具体缴费标准根据不同参保人员的身份和收入情况而定。因此,社保医保缴纳金额会因个人情况而有所不同。如果您有进一步的疑问或需要详细了解,请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以确保您对社保医保缴费的了解准确无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修正):第六章 社会保障 第四十七条 残疾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残疾人所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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