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临时小时工人走账清 |
释义 | 临时工辞职的话,需要根据情况结算清楚工资,如果不能结算清楚的,可以和老板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反映。 一、工地干活不给钱没合同 工地干活不给钱没合同可以先与工地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投诉时,一般是找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后由其责令老板及时支付工资;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员工被找借口拖欠工资,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追讨工资,将不受仲裁时效的限制,一旦离职的话,就要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最后,也可以收集其他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中介说给补贴但不给怎么办 单位是不能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您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您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和举报,劳动者是我们保护的一大重点。可以依法先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劳动局站、劳动监察队站投诉反映,理性表述利益诉求,避免打砸抢暴力做法或自杀自残过激做法,商量不能处置的可依法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并聘请律师参与。 三、拖欠临时工工资不给该怎么办 拖欠临时工工资不给的处理方式如下: 1、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2、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与老板协商,要求单位补发工资; 3、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4、如果拖欠工资数额比较大的话,可以直接请律师打官司,通过诉讼的方法来要回被拖欠的工资。 拖欠工资赔偿标准如下: 1 、无故拖欠工资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并且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工资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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