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没有了!可以补办吗? |
释义 | 西安不动产登记局已正式成立,不动产权登记证取代了房产证。丢失房产证的补办流程包括核查、登报公示、申请补证等步骤,办理期限为15个工作日,费用为每件10元。 法律分析 房产证补办 2016年6月30日西安不动产登记局正式揭牌成立,7月1日西安正式迈入不动产时代。2016年7月1号起,西安不动产登记中心全面上线。从7月1日起,购房的市民已经可以领到不动产权登记证了。也就是说,今后不会再发放房产证。 原已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继续有效,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在今后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变更等登记时予以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房产证丢失如何补办不动产证 1、申请人在办理窗口提出补证申请,窗口人员出具遗失补证核查单后由档案科核档,并出具西安市房屋登记查询结果证明。 2、申请人持遗失补证核查单、西安市房屋登记查询结果证明办理登报公示原证作废和现场张贴公告。(公告期不计入流程时限之内) 3、公示期均满一个月未收到异议的,申请人持材料向窗口人员申请补证。材料齐全的,窗口工作人员现场受理、录入、扫描、校对。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4、由房管部门(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按程序及承诺时限进行办理,并将相关数据推送不动产登记部门。 5、不动产登记部门(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进行登记、缮证,将不动产权证书转发证窗口短信通知业主领证。 承诺办理期限 15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 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受理地址:西安市莲湖区玉祥门香米园西巷93号 联系电话:87379 收费标准和依据 收费标准:每件10元 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924号) 结语 西安不动产登记局的成立标志着西安正式迈入不动产时代。从2016年7月1日起,市民可以领取不动产权登记证,房产证将不再发放。对于丢失房产证的补办,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并经过公示程序,办理期限为15个工作日。补证费用为每件10元,收费依据为《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如有疑问,请联系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或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 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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