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在现实生活中,法院对于离婚的案件,第一次 当事人起诉 离婚,法院一般都会组织调解,不会判处离婚,这也是对双方家庭的考虑,也是对整个社会的一个稳定性考虑,如果调解之后六个月还是不行,就 可以判离婚 。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离婚诉讼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