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高管和董事会分工明确,决策和管理权由董事会授权。高管的绩效评估决定其薪酬和激励。职权不同。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各自拥有不同的职责权限。高级管理层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决定经营管理和决策事项。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作为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其他激励安排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但是,本法第五十条 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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