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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男方在育儿期间的权益是多少?
释义
    这段内容讲述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根据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离婚后两个孩子的抚养权该怎么判?如果出现某些特殊情况,父方也可获得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权。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特殊情况时可随父方生活。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时,可优先考虑一些条件。
    法律分析
    离婚后,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内的子女应当由母亲抚养。
    一、离婚以后两个孩子的抚养权该怎么判?
    首先,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其次,如果出现某些特殊情况,父方也可获得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权,这些特殊情况包括:
    1、在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
    2、母方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父方可获得抚养权: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离婚孩子四周岁会怎么判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的抚养问题。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都处在哺乳期,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4)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结语
    离婚后,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内的子女应当由母亲抚养。如果出现某些特殊情况,父方也可获得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权。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都处在哺乳期,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如果母方有特殊情形,父方可获得抚养权。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的情况,父方可以优先考虑。如果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一十条 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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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4:4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