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丢失了怎么补办 |
释义 |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丢失的是现房的购房合同,买卖双方需办过户手续合同才生效,没有进行登记的就不生效。过户的合同如果丢失,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如果是没有办理房产登记的期房,如果购房合同丢失了,需要到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咨询办理。 一、购房合同丢了如何避免损失 (一)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合同丢失,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五十元左右。 (二)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三)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购房合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民法典》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和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 二、购房合同不慎丢失,能否补签?会不会影响交房? 可以补签。向开发商说明情况,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商量补签房屋买卖合同事宜,并就所支付购房款事宜要求开发商出具相关证明。如果遭遇无诚信的开发商,你可以设法就所购房屋的细节问题与开发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注明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补充协议中隐蔽地提到原合同主要条款和已交购房款等事实,这样补充协议就可以起到与原合同相等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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