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食品许可证过期怎么换?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食品经营者应当在《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 二、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延续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食品流通许可延续申请表(见附件); (二)《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延续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三、许可机关应当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办理延续。除食品流通许可延续申请表、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情况登记表外,收据类、通知类文书使用国家工商总局规定的食品流通许可格式文书。 四、许可机关对符合要求的延续申请,应当及时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延续。换发后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编号不变,有效期自许可换证之日起重新计算。原《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收回。 五、食品经营户《食品流通许可证》到期,需要变更许可事项的,按照变更程序一并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