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后还要交什么费用 |
释义 | 一、交房后还要交什么费用 交房时要交的费用包括: 1、房屋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 2、契税 买房交契税必不可少,契税的缴纳费用往往会与房产价格成正比,且是按照国家指定的具体标准收取的,故而一般不存在纠纷。在实际操作中还是要先缴税,然后凭拆迁协议再到当地的税收部门办理退税。 契税是业主取得产权证时向国家交的税,如果是首套房且面积90平以下(含90平)契税是总价1%;90平以上是总价1.5%,二套房都是3%。 3、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的缴纳备受争议,一般情况下,业主收房后,就要开始缴纳物业管理费了。在通常情况下,业主是可以选择按月或者按季度来缴费的,但具体的物业管理费用要以合同约定为准。 4、装修保证金 业主在拿到房子开始装修的时候,是需要事先交纳保证金的,即如果出现装修工人破坏物业设施设备,给他人造成财产方面的损失等情况时,就可以用这笔押金支付。 5、公共维修基金 公共维修基金和物业管理费不同,它只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保修期满后的更新、改造。公共维修基金税率是房屋总价的2-3%,如果是电梯公寓则是按4%缴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 房屋产权登记费是在办证时才收取的,住宅一般是80元/套,非住宅一般是550元/件,印花税:5元/本,工本费:10元/本。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开发经营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一)开发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 (二)建设项目的投资立项、规划、用地和施工等批准文件或证件; (三)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已达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的证明材料; (五)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交付使用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 (六)需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提交允许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开发经营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一)开发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 (二)建设项目的投资立项、规划、用地和施工等批准文件或证件; (三)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已达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的证明材料; (五)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交付使用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 (六)需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提交允许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 二、新房交房时需要交什么税 买新房要缴纳契税、住房维修基金、房屋产权登记费、证件印花税、工本费。对个人购房契税,税法根据不同情况给予了不同程度的减免。 1、契税: 非普通住宅契税按4%征收,普通住房标准为按1.5%征收。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约按1%征收。各城市具体收费标准略有不同。 2、住房维修基金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到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房屋产权登记费:有的开发商是办证时才收取的,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每件。 证照印花税:5元每本。 工本费:10元每本。 买新房还要注意盘算手中的资金能力,根据需求制定合理的置业预算和规划。 三、商品房交房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本文介绍商品房交接需要注意的事项,在进行交接的时候,要注意是否办齐交接手续,是否出示相关证明文件,是否及时交房等内容。 1、按照开发商通知的时间办理商品房交接手续 若商品房已经符合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开发商应当在合同确定交付房屋的日期前书面通知买房人办理交接手续。若开发商的通知书中已经明确了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买房人应当按时办理交接手续。买房人如果拒绝收房或未如期办理交接手续,则必须承担逾期交接的违约金。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日期起将转由买房人承担。 四、买房交房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房屋买卖交房中需要注意:1、通知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即默认交接已经完成)。 2、验收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开发经营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一)开发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 (二)建设项目的投资立项、规划、用地和施工等批准文件或证件; (三)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已达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的证明材料; (五)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交付使用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 (六)需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提交允许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