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时长与失信人的形成 |
释义 | 被申请强制执行会成为失信人的时间没有明确规定,但一般为二年,可延长至三年。强制执行需要准备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原件、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和被执行人财产清单。强制执行的特征包括国家机关实施、以生效法律文书为根据、具有强制性和依法进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法律分析 一、被申请强制执行多久会成失信人 被申请强制执行多久会成失信人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要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就会被强制执行,并且同时列入失信人名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二、强制执行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执行申请书。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三、强制执行的特征 强制执行的特征如下: 1.执行只是国家机关实施的行为。 2.人民法院进行执行活动必须以生效的法律文书为根据。 3.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具有强制性。 4.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结语 强制执行期限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期限为二年,而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则可延长一至三年。然而,失信被执行人如能积极履行义务或纠正失信行为,法院有权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在准备强制执行材料时,需要包括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原件、申请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以及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单等。 强制执行的特征包括:执行是国家机关实施的行为,必须以生效的法律文书为依据,具有强制性,并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具体计算方式根据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限来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十八条 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 保证人未主张前述诉讼时效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主债务人同意给付的情形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15修正):第四章 贷款和其他业务的基本规则 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 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2003修正):第四章 业务 第三十条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但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除外。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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