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属于现行有效的档案行政法规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办法。该《办法》是经1999年5月5日国务院批准,1999年6月7日国家档案局公布的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为了建立、健全科学技术档案工作,完整地保存和科学地管理科学技术档案,充分发挥科技档案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1980年12月9日经国务院批准,1980年12月27日国家经济委员会、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国家档案局发布《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条《档案法》第二条所称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属于国家所有的,由国家档案局会同国家有关部门确定具体范围;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征得国家档案局同意后确定具体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