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怎么做血液鉴定 |
释义 | 醉驾原则上不允许二次鉴定,但是有特殊情况的也可以但也仅限于当场提出做二次鉴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对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一、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对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重新鉴定”申请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害人有充足的理由证明鉴定意见确有错误或者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以及其他原因影响鉴定人作出正确鉴定的,其鉴定意见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而提出的申请。鉴于醉驾案件的特殊性,在审查起诉醉驾案件时,对于犯罪嫌疑人对血液酒精含量提出的重新鉴定的申请,检察机关是不会轻易启动的,是很困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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