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的强制措施分为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以下四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取保候审措施: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审结的。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诉讼阶段分别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在采取取保候审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使用保证人保证或保证金保证。取保候审的时间不能超过12个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章强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