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伤到什么程度算工伤 |
释义 | 工伤不是按照受伤程度来认定的,而是根据法定情形来确定的,只要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工伤: 1、因工受伤或者患有职业病的; 2、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岗位内,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3、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4、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一、工伤保险条例15条怎么理解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以下视同工伤的情形,同样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二、工地摔死人要报案吗 工地摔死人要报案,并通知单位领导及其亲属。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发生事故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建议委托律师自事故发生之日起委托律师1年内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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