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 一、上学期在12月发,下学期在5月发,一年评一次,一学期发一半。 二、国家助学金在学校是每年都要申请的,也就是说申请成功一次发放一次,如果不申请就不会延续上一次的发放名单,即使是再次申请的话也是还要按照第一次的所有程序那样进行审核等。 三、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国家助学金按10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四、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500-4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五、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法律依据: 《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本专科学生)》 二、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1.资助标准 全国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中央高校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2.基本申请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申请、评审和发放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国家助学金各年按10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4.相关事项 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