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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了解农村自留地权属:权威解读
释义
    自留地、自留山和自留草场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成员只有使用权,不得转让或擅自用于非农业用途。自留地征地补偿问题分为两种情况:合并为承包地时,补偿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助费;与承包地相互区分时,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被征地农民所有,安置补助费取决于是否获得安置。
    法律分析
    一、自留地之权属的法律规定
    根据有关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同样规定:“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该法第九条还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因此,自留地、自留山和自留草场的所有权均属于集体的财产,其成员只有使用权,不得出租、转让或买卖,也不得擅自用于建房等非农业生产用途。自留地、自留山、自留草场的经营权受国家保护,不得随意侵占。
    二、自留地的征地补偿问题
    自留地在产生之初的一个最大的优势就是不需要缴纳农业税,享受相关的农业优惠政策,但是自我国取消农业税后,其与通常的承包地的界限已经很难区分,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等同于农村承包地,但是,国家并没有给农户发放专门的自留地使用权证书,因此,关于自留地被征收,能够拿到多少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第一种情况:自留地合并为承包地
    征地补偿款主要分为三种,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助费;
    安置补偿费、青苗补助费直接给到被征地的农民;
    土地补偿费不低于80%的部分属于被征地农民,剩余部分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决定如何分配;
    第二种情况:自留地与承包地相互区分
    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助费:归被征地农民所有;
    安置补助费:如果得到了安置,就拿不到经济补偿;但是,如果没有获得安置,可以在自由选择是拿补偿还是买保险。
    结语
    自留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财产,成员只有使用权,不得转让或擅自用于非农业生产。征地补偿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若自留地合并为承包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部分由村集体决定分配。若自留地与承包地相互区分,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附着物补偿费归被征地农民所有,安置补助费需根据是否获得安置而定。具体补偿金额需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三章 土地沙化的预防 第二十条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不得批准在沙漠边缘地带和林地、草原开垦耕地;已经开垦并对生态产生不良影响的,应当有计划地组织退耕还林还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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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21:4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