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都会约定把工资的一部分用来缴纳社保,为日后的养老金做好准备。但是,有些员工会觉得缴纳社保降低了自己的生活质量,会萌发不愿意缴纳社保的想法。我国劳动法规定,员工不可以自愿不缴纳社保。因为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不仅是单位的责任,也是单位的法定义务。众所周知,权利可以放弃,法律不会干涉。但是义务却是必须履行,无权放弃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