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错要约,是否构成合同违约 |
释义 | 交错要约不存在合同关系,交错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要约,而同时对方也以同样的内容发出要约,且双方当事人彼此都不知道有要约的现象。合同成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程序,在交错邀约中没有承诺阶段的,因此没有成立合同关系。 一、合同要约与承诺的意思是什么 一、要约是签订合同的意思。简言之,要约人拟定合同,希望签订合同并发出合同: 1、具体确定内容; 2、表明受要约人承诺受意义的约束; 3、可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在要约到达要约人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要约人; 4、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在被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到达; 二、承诺是被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简言之,被要约人同意签订合同: 1、受要约人同意要约,并在规定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2、不得附条件; 3、被要约人拒绝,期满未承诺,做出实质性变更,要约无效; 4、如果承诺生效,合同将同时成立; 三、要约承诺: 1、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行为,以双方意思的一致性为成立要件,订立合同的过程是双方使意思一致的过程,双方的协商过程一般分为法律要约和承诺; 2、随着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日益复杂,合同订立的时间和空间都在扩大,根据要约承诺制度的有关规定,判断合同是否成立,区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越来越必要。 二、合同的订立有哪些程序 合同订立分为两个阶段:(一)要约。要约就是一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对要约人的约束力和对受要约人均具有约束力。(二)承诺。要约经受要约人承诺,表明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合同即宣告成立。 三、什么是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又称为”要约引诱“,它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只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 如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但商品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则视为要约。因为要约邀请只是作出希望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因此,要约邀请可以向不特定的任何人发出,也不需要在要约邀请中详细表示,无论对于发出邀请人还是接受邀请人,都没有约束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四条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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