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依据农田的年产值计算补偿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修正案》 一 、征用农村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照该土地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下同)的 六倍来计算; 二、 征用农村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照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来计算; 三、 征用农村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及其它有收益的非耕地,按照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来计算; 四、 征用农村宅基地按照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来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外再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 五、 征用农村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