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保一体化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一体化医疗保障的释义 1.一体化医疗保障是指在全民医疗保障发展和深化医改全局的背景下,以“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为原则,加强医疗保障体系内部、医疗保障与其他保障外部衔接,采用多种经办形式突出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体现制度的系统性、协同性和动态性。 2.一体化医疗保障是医疗保障制度间“分工与合作” 基本医疗保障主要有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一体化医疗保障需要明确三类医疗保障的功能定位,在多层次保障的原则下,实现制度分工与合作。 3.并非服务的“单一式”,而是多形式的“待遇接续”和“服务增值” 一体化医疗保障不仅表现为横向一体化,而且应当纵向一体化,即采用多种形式实现医疗保障的可持续发展。 二、一体化医疗保障的理论意义 从法理学意义上讲,一体化医疗保障可以增加公民享受医疗服务的公平性与可及性。如社会中的不同群体都公平地享有参加医疗保险的权利,都平等地利用基本医疗服务,在健康水平得到改善的同时,不会造成巨大经济负担,保障公民的生存权与健康权。 从政治学意义上讲,一体化医疗保障可以促进政府积极履行责任。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具有共同的目标,都是以政府为主体向居民提供医疗资助和服务。医疗救助更是“通过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及社会资助实现利他主义援助或收入再分配”。一体化医疗保障推进了“四更医保”建设,实现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制度目标。 从行政学意义上讲,一体化医疗保障体现整体性治理和政务流程再造在医疗保障领域的具体应用。从交易成本的角度看,一体化医疗保障不仅可以减少政策制定、执行、评估、变迁等过程的交易成本,也可以减少参保人享受待遇支付和医疗服务者提供服务时对不同制度的学习和适应。从保险的大数法则看,基金调剂或统筹可以在既有资金规模有限的前提下更好地提升医疗保障能力。 三、实践中的医疗保障碎片化 我国医疗保障体系包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两个层面,形成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特定群体医疗保险”的保险体系和“民政救助+卫生救助+扶贫救助+社会救助”的救助体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八十三条 国家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商业健康保险、医疗救助、职工互助医疗和医疗慈善服务等为补充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国家鼓励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健康保障需求。国家完善医疗救助制度,保障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获得基本医疗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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