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屋买卖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
释义 | 二手房屋买卖需要准备的材料具体如下: 1、卖方需提供的材料: (1)产权人身份证; (2)户口本; (3)房屋所有权证; (4)原购房发票复印件、原购房合同; (5)共有产权人声明; (6)结婚证复印件; (7)产权人印章; (8)土地使用权证; (9)已购公有住房、成本价购房、优惠价购房、央产房、经济适用房等房产,出售转让时还应提供相关的审批和申请手续; (10)买卖合同; 2、买方需提供的材料: (1)买方本人身份证件; (2)户口本; (3)本人印章; (4)外籍人士需提供护照、居留证、工作单位证明; (5)港、澳、台人士需提供身份证、回乡证、外批单; (6)买卖合同; (7)如需要贷款购房,还应提供贷款银行所需的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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