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东不肯签合同,建议协商,最好签合同。1.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3.不定期的租赁关系中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