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拍卖人的权利与义务 |
释义 | (一)拍卖人的权利 1、有权要求委托人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 2、认为需要时可以对拍卖标的进行鉴定。 3、有权要求竞买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以确定其竞买资格。 4、有权指定拍卖师。 5、依法主持拍卖活动,不受他人干涉。 (二)拍卖人的义务 1、应当向竞买人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 2、接受委托后,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委托其他拍卖人拍卖。 3、对委托人交付拍卖的物品有保管义务。 4、委托人、买受人要求对其身份保密的,应为其保密。 5、拍卖成交后,应按照约定向委托人交付拍卖标的的价款,并按照约定将拍卖标的移交给买受人。 6、不得以竞买人的身份参加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7、不得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或财产权利。 8、不得与委托人串通,损害竞买人利益。 9、不得与竞买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 一、土地拍卖流程及时间 拍卖时间应当在拍卖日前20日发布。拍卖程序如下: 1、竞买人报名提出申请并提交资格身份证明文件,交付履约保证金; 2、拍卖人按拍卖文件要求对竞买人资格和资信进行审查、核验,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颁发竞买资格证书; 3、公开拍卖。拍卖应在拍卖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由土地拍卖主持人按以下程序主持进行。 二、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有哪些区别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委托人是指依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证券买卖的自然人或法人。是指委托公司拍卖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拍卖物品或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被委托人(在民法教课书上又可以称受托人)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委托人从事民事、商事活动或者诉讼、仲裁活动的人。被委托人在委托人授权的权限内从事的民事、商事法律行为对委托人生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被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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