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情况下,房产过户所需时间如下:国有土地范围内房产过户的时间一般为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产过户为60个工作日。办理过户时需要携带的证件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三条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一)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 (二)抵押权、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 (三)预告登记、更正登记,10个工作日; (四)异议登记,1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时限。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登记时限的,经房屋登记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原时限的一倍。 法律、法规对登记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