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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在哪
释义
    一、承担责任形式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特殊的普通合伙: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合伙人数(股东人数)合伙企业应由2个以上的合伙人出资设立,其中有限合伙企业应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合伙人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由50人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三、出资方式要求合伙企业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使用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但是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则不能以劳务出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此外,首次设立时,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金的30%。有限责任公司不得以劳务出资。四、注册资金的要求合伙企业注册资金没有要求。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其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五、合伙事务的执行(公司的组织机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的,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六、合伙人同合伙企业之间的交易(董事高管对公司的义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规定比较详细,见公司法第六章)七、财产份额出质(公司对外担保)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八、企业税收缴纳要求合伙企业企业所得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由合伙人就个人从合伙企业获取的利润分配缴纳个人所得税。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就企业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还需要就个人从公司获取的利润分配缴纳个人所得税。九、利润分配合伙企业:原则上,利润分配方式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分配,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合伙人平均分配。有限责任公司:原则上,利润分配方式按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但是约定不以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的除外。与有限责任公司相比,合伙企业在利润分配上更能体现“人合性”的特点,更具有灵活性。十、出资转让、优先购买权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两者最大的区别就在于:1、对注册资金的限制:合伙没有法定的最低投资额,而公司却有注册资本要求。2、公司受到的监管力度比合伙大,如抽逃注册资本将可能面临刑事处罚。3、有限公司是人资两合,各方的合作不仅是基于人的合作,而且也是基于资金的合作。而合伙企业却是最明显的人合,是相互信任的人之间的合作。
    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有什么区别
    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有什么区别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一、对企业债务的责任承担方面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可以看出,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的承担范围要大于有限合伙人。二、与本企业交易方面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而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因此,在关联交易方面,法律允许有限合伙人与本企业进行交易。三、在竞业禁止方面根据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而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可以看出,法律允许有限合伙人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四、在财产份额出质方面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五、在财产份额转让方面根据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可以看出,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有限合伙人转让时,仅需要按照规定进行“通知”。六、在出资方面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而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有限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1)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由50名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2)承担责任形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律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除此之外,还有出资方式、注册资金、企业行为依据、税收缴纳要求、企业债务承担方面区别。风险提示:因为合伙企业自主协商、自主经营,所以一旦分红未确定,并且按照出资比例也不明确的,那么合伙人就很容易引发矛盾。但是,如果合伙企业做的较大了,因为财产分割比较重要,建议最好在必要时及时去法院起诉解决。
    公司和合伙企业的区别在哪?
    (1)成立基础不同。公司成立的基础是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不仅对内具有拘束力,而且对外也有法律效力,有公示作用和依据作用;合伙企业成立的基础是合伙人之间签订的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之间的合意,法律对此的干预较少。(2)法律地位不同。公司是法人企业,具有法人资格;合伙企业是自然人企业,没有法人资格,这是二者的主要区别。(3)法律性质不同。公司是资本的联合,各股东的平等是在股份基础上的平等,股东依其持股数分享权利;合伙企业强调人的联合,合伙人之间是平等的,一般都可以代表企业对外发生业务关系,而且在合伙协议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合伙人对企业的管理和利润的分配有着平等的分享权。(4)出资人承担的风险不同。公司股东仅以其出资财产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企业债务时,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应当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去清偿债务,即合伙人负无限连带责任。风险提示:因为合伙企业自主协商、自主经营,所以一旦分红未确定,并且按照出资比例也不明确的,那么合伙人就很容易引发矛盾。但是,如果合伙企业做的较大了,因为财产分割比较重要,建议最好在必要时及时去法院起诉解决。
    有限公司和合伙企业的区别是什么
    有限公司和合伙企业的区别有:1、法律地位不同。有限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无独立的法人资产,且以其出资额为依据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责任公司的是具有法人资格,享有法人财产权,拥有独立的法人资产,若股东在没有足额缴纳出资的情况下是依据出资额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否则以全部财产承担责任。2、股东人数不同。有限合伙企业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合伙人最高不超过50人出资设立。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是最高不超过50人,但没有最低限制。3、设立依据不同。有限合伙企业是依据《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以及《合伙企业法》设立的。而有限责任公司则是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及《公司法》设立的。4、利润分配不同。有限合伙企业分配依据一般情况是根据实缴出资比例来进行分配,但可以分配方式灵活约定。而有限责任公司分取红利一般情况是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的,当公司资本新增股东是有权认缴出资的,当然也可以依据各股东意见不按实缴出资进行分配。风险提示:设立公司,需要满足以下以下条件:1、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2、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3、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和从业人员;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个体工商户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在哪
    首先,法律地位不同。根据我国法律,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可分为自然人和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不具有法人资格。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隹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王商户是一种我国特有的公民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的形式,也是个体经济的一种法律形式。个体工商户可比照自然人和法人享有民事主体资格。但个体工商户不是一个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虽然可以起字号,并可以对外以企业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但也只是自然人进行商业活动的一种特殊形态,属于自然人企业范畴。一人有限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今年1月起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一名自然人股东或一名法人股东可以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从企业名称可以看出,一人公司符合公司设立条件,是具有完全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其次,出资人不同。个体工商户:既可以由一个自然人出资设立,也可以由家庭共同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一人有限公司:是由一名自然人股东或一名法人股东投资设立。第三,承担责任的财产范围不同。个体工商户: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现行司法解释的规定,就承担的责任性质而言,个体工商户对所负债务承担的是无限清偿责任,即不以投入经营的财产为限,而应以其所有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是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是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当然,无论是以个人财产还是家庭财产承担责任,都应当保留其生活必需品和必要的生产工具。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在一般情况下仅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只是在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才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一人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投资为混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这也是一人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实体的一个突出表现。第四,适用法律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个体工商户依照《民法通则》、《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设立。而一人有限公司则依据《公司法3设立,并受其调整。第五,税收管理不同。首先从税收管理上看,税局对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的税收管理相对宽松,对建账要求较低,在税款征收方式上主要采用定额或定率征收;而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则严格得多,在税款征收方式上主要采用定率或查账征收。其次是涉及的所得税不同。《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2000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比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所以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缴纳企业所得税,对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时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从这个角度讲,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比“一人公司”更有利。
    
     该内容由 王远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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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23:3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