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当一方交通事故造成另一方死亡时,产生的赔偿费用应由侵权方承担。如侵权方未能负担赔偿,被侵权方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从道路交通安全维护资金中先行赔付。若再追查后发现该事故实际应由第三方负责,则第三方需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保险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时赔偿行人、乘车人、被保险人以外的被侵权人或者被侵权人的家属因事故受到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行驶证明等证件,以及使用无证或者吊销、注销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死亡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并按照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五条:因造成人身损害,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殡葬费等费用。 总之,在交通事故中,弱势一方的权益应得到保障,责任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