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丢失户口本孩子一页,如何补办? |
释义 | 居民户口簿补领申请需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携带所需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办理,包括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书面补领申请。公安分局审核后补发户口簿。如户主无法亲自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法律分析 1、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办理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补领申请; 2、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审核后补发居民户口簿。 3、所需材料: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提出补领书面申请。 注意事项 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拓展延伸 如何申请补办丢失户口本的手续? 申请补办丢失户口本的手续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首先,您需要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居民委员会咨询具体办理流程。通常情况下,您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丢失声明、户籍注销证明等。其次,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材料。在提交申请后,您需要按照要求缴纳相应的手续费。然后,耐心等待办理结果,通常需要一定的时间。最后,一旦办理成功,您可以前往派出所或居民委员会领取新的户口本。请注意,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提前咨询相关部门或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 结语 办理补办丢失户口本手续需要以下步骤:1、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携带所需证明材料前往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办理中心(或派出所)提出补领申请;2、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审核后补发居民户口簿;3、所需材料包括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提出补领的书面申请。如户主无法亲自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和相关证明。请您根据具体情况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居民委员会咨询办理流程,注意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支付手续费,耐心等待办理结果。办理成功后,可前往相关机关领取新的户口本。请注意,不同地区的办理流程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相关部门或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三条 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再生育子女: (一)有子女死亡的; (二)有子女按规定鉴定为残疾,医学上认为适宜再生育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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