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滨州市职工医保门诊报销 |
释义 | 法律主观 滨州职工医保报销政策: 1、门诊报销比例标准: (1)村中心卫生室就诊看病,报销比例标准是百分之60; (2)镇卫生院就诊看病,报销比例标准是百分之40; (3)二级医院就诊看病,报销比例标准是百分之30; (4)三级医院就诊看病,报销比例标准是百分之20。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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