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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女儿迁父母迁入户口申请书怎么写
释义
    

法律主观:
    


    一、称谓:一般写入户地派出所名称   二、引语:申请的意图,扼要叙述本申请书目的   三、正文:围绕迁移规定条件进行叙述,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介绍家庭基本情况。包括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入户人及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住房情况、实际居住情况等)。   2、提出迁移户口的理由或原因。   3、迁移户口要求,一般指将何人由何处迁至何址。   四、结束语   五、落款(本人签名及日期)   申请书一般由被投靠人提出申请,没有被投靠人的也可由迁移人提出申请。
    

法律客观:
    


    《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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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18: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