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开药店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
释义 | 新开药店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1、首先到你所在地的工商部门进行名称预先核准(给你的药店起名称并确定好企业类型)取得核准通知书并领取设立登记申请书等相关表格; 2、到药监局办理“药品零售许可证”‘如果还经营预包装食品还应到工商部门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 3、将填写好的设立登记申请书等相关表格和“药品零售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交回工商部门; 4、经审查合格领取营业执照; 5、到公安部门备案刻制公章; 6、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代码证书”; 7、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 8、到你自己方便的银行开立账户。 一、药店营业执照办理条件 1、书面申请(载明:企业的名称和住所、投资人的姓名和住所、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经营范围及方式); 2、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职业状况承诺书; 6、外省市人员须提供暂住证; 7、企业住所证明:租房协议书、产权证明、居改非证明; 8、从事国家专项规定的行业或经营范围,应提交有关部门的审批件; 9、如委托他人代理,应提供投资人的委托书及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复件、代理人资质证书。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核准-发照。 二、办药店需要毕业证吗 办理药店手续不需要学历,要工商注册营业执照,食药监批准。主要是要执业医师挂牌。 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2)具有与所经营的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3)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 (4)具有保证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四十二条 从事药品生产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应的技术工人; (二)有与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 (三)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四)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第五十二条 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 (二)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 (三)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四)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