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必须有劳动关系吗 |
释义 | 1.认定为工伤的,一定存在劳动关系。因为申请工伤认定所需要的材料之一,就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所以当劳动者被认定为工伤时,也就证明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有劳动关系。 2.如果欠缺该材料,社保行政部门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会认定当事人的伤害为工伤。 工伤认定后程序: 1、工伤认定下来后,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同时,工伤治疗康复期间的工资按原待遇支付,工伤治疗期间所需的护工也由用人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按照当地标准发放; 2、伤情稳定后,申请鉴定工伤等级,然后依据伤残等级向单位申请伤残赔偿; 3、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的,将承包业务分包或者转包给不具备用人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的,非法转包或者转包的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事件,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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