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设立了居住权所有权人可以居住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民法典规定,房屋居住权是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房屋所有人如果承诺别人可以居住,签订了相关书面合同,并且房屋所有人有民事行为能力,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就有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住宅的位置; 3、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4、居住权期限; 5、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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