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社保缴费基数 |
释义 | 从2019年1月1日起,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将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2019成都社保缴费基数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最低缴费基数由2193元调整为2338元,最高缴费基数由16445元调整为17908元;其他险种最低缴费基数由3067元调整为3255元,最高缴费基数由15333元调整为17908元。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从6月起调整为40%档477.6元/月,60%档716.4元/月,80%档955元/月,100%档1193.8元/月。成都社保缴费标准是怎样的呢?成都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有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7年度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和40%执行野袭(上限为17908元、下限为2388元);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7年度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执行(上限为16274元、下限为3255元) 综上所述,四川2021年社保缴费基数是根据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来确定的,具体数值是不同城市有所差异;因为国家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每小时21元,所以四川2021年社保缴费基数的最低值就是每月482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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