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销售应税消费品的计税公式:从价计征的应纳税额等于应税消费品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从量计征的应纳税额等于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乘以适用税额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第三条 资源税按照《税目税率表》实行从价计征或者从量计征。 《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可以选择实行从价计征或者从量计征的,具体计征方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实行从价计征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资源产品(以下称应税产品)的销售额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实行从量计征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 应税产品为矿产品的,包括原矿和选矿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