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教唆罪的惩罚力度如何? |
释义 | 教唆罪判决轻重取决于教唆人的作用和被教唆人的行为。教唆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尤其是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下。教唆罪的判定需要满足教唆者有故意、有行为、被教唆者为特定人且具备责任能力等要素。教唆罪被视为独立罪行,根据刑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法律分析 一、教唆罪判几年 1、教唆犯会被判在法定刑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教唆罪的特征是教唆人并不亲自实施犯罪,而是教唆其他人去实施自己的犯罪意图,教唆犯和被教唆犯罪的人形成共犯关系。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教唆罪如何进行判定 1.须有教唆之故意即被教唆者因教唆而生特定犯罪之意或至于实行,为教唆者所能预见,倘不能预见者,则非故意,对于其犯罪行为,自不成立教唆罪。是以基于自己过失之行为,致惹起他人犯罪之原因者,不得谓为教唆罪。 2.须有教唆之行为教唆罪在客观上必须有教唆他人犯罪之行为,其方法如何,法律并无加以限制。 3.须被教唆者为特定之人教唆罪系以对特定人为之,故被教唆者必为特定之人。 4.须被教唆者为有责任能力我现行刑法关于教唆罪,系采主观主义,因其恶性重大,宜予独立处罚,此观乎刑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及第三项之规定,即足以显示教唆罪之独立性也。 结语 教唆罪是一种特殊的犯罪形式,教唆犯并不亲自实施犯罪行为,而是通过教唆他人去实现自己的犯罪意图,从而构成共犯关系。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对于教唆犯的刑罚应当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进行判定。此外,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情况应予以从重处罚。教唆罪的判定需要考虑教唆者的故意、行为、被教唆者的身份以及其责任能力等因素。基于教唆罪的恶性和独立性,我国刑法对教唆罪进行了独立的规定和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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