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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诉讼法起诉期限
释义
    一、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多久
    1、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如下: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经过行政复议再起诉的案件,具体法律没有规定对复议不服的起诉期限,原告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起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包括哪些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一般如下:
    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6、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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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16:2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