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伍军人还能办理伤残吗 |
释义 | 退伍军人可以办理伤残,根据《优待抚恤条例》规定,不同级别的军队部门或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和评定残疾等级。残疾军人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现役军人也可以在退出现役后申请评定残疾等级,或在残疾情况恶化时重新评定。退伍军人是根据其服役情况和残废等级享受退伍军人法所规定的利益或特权的一类人。 法律分析 一、退伍军人还能办理伤残吗 办理军人残疾证有两种办法:一是在部队。二是在民政部门。根据《优待抚恤条例》第二十三条因战、因公、因病致残性质的认定和残疾等级的评定权限是: (一)义务兵和初级士官的残疾,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认定和评定; (二)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和中级以上士官的残疾,由军队军区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认定和评定; (三)退出现役的军人和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需要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和评定。 评定残疾等级,应当依据医疗卫生专家小组出具的残疾等级医学鉴定意见。 残疾军人由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机关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第二十四条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未及时评定残疾等级,退出现役后或者医疗终结满3年后,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有档案记载或者有原始医疗证明的,可以评定残疾等级。 现役军人被评定残疾等级后,在服现役期间或者退出现役后残疾情况发生严重恶化,原定残疾等级与残疾情况明显不符,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申请调整残疾等级的,可以重新评定残疾等级。 二、退伍军人是什么 退伍军人,原为部队成员,根据其服役年限、服役种类、荣誉退役还是解除现役职务,或残废等级,按照法令规定有资格享受退伍军人法所规定的利益或特权。 结语 退伍军人办理伤残证明有两种途径:一是在部队内办理,二是在民政部门办理。根据《优待抚恤条例》,不同级别的军队单位有权认定和评定军人的残疾性质和等级。退伍军人需要在省级民政部门进行残疾性质和等级的认定评定。评定依据医疗专家小组的鉴定意见,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如果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未及时评定残疾等级,可以在退出现役后或医疗终结满3年后申请补办评定。退伍军人享受退伍军人法规定的利益或特权,根据其服役年限、种类、荣誉退役或解除现役职务以及残废等级等条件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第二章 军人伤亡保险 第八条 军人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按照评定的残疾等级和相应的保险金标准,给付军人残疾保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2000修正):第六章 军官的待遇 第三十八条 军官享受公费医疗待遇。有关部门应当做好军官的医疗保健工作,妥善安排军官的治病和疗养。 军官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享受军人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2021修正):第九章 退役军人的安置 第五十六条 残疾军人、患慢性病的军人退出现役后,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负责接收安置;其中,患过慢性病旧病复发需要治疗的,由当地医疗机构负责给予治疗,所需医疗和生活费用,本人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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