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资料专用章签合同有效吗 |
释义 | 未特殊约定下无效。在通常情况下,资料专用章在未经过施工单位的明确授权时,只能用于单位内部的技术资料管理或报审施工资料等,并不能起到设立、变更、消灭债权债务的效力。资料专用章不能用于对外签订合同,也不能反映施工单位有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签订合同都要盖什么章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时,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才算成立。一般而言,合同专用章、公章都能作为合同章对外签订合同,至于财务专用章、部门章的效力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仅仅证明诸如欠款金额(企业之间对帐单)这样的财务方面的问题,那么财务章也是有效的。 二、合同专用章没有编码合法吗? 如果没有备案的合同章效力是没有的,因为合同专用章没有备案是不可以用的。合同专用章,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使用。关于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效力高下,实际上在使用过程中和司法实践中是一样的,对合同和协议而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公章能代替合同章吗 公章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党政机关、司法、参政议事、军队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民委员会或村委会等机构的法定名称章和冠以法定名称的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业务专用章。 公章代表单位,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均可用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而合同章是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专用的业务专用章。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法律后果。因此。公章可以代替合同章使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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