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是否可丢弃再婚证书? |
释义 | 离婚证遗失或损毁后,当事人可以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机关将查证后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法律分析 不可以。离婚证在某种程度上能够证明离婚协议的效力。复婚或者二婚后,离婚证依然有用,不要扔掉。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离婚证丢了还可以办理再婚吗 当事人在离婚后,办理再婚登记的时候,不用携带离婚证。但是,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综上可以看出,当事人在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必须出示其无配偶的证明材料。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再婚离婚证丢了能登记吗 可以选择去当时办理离婚登记的民政局补办离婚证或者开具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状态证明。当事人因《离婚证》丢失而需证明夫妻关系的,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寸近期免冠照片,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然后可持离婚证办理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情况属实的,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因此,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结语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补领离婚证需要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并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查证确认。一旦补领成功,当事人即可再次办理婚姻登记。因此,离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按照规定进行补领手续,以便顺利进行再婚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 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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