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是的,物权法的相关内容属于民法。民法是规定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和财产关系的法律。,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五条本编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产生的民事关系。,第二百零六条国家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国家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第二百零七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物权包括自物权、他物权、准物权。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1、自物权(所有权)包括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2、他物权(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3、准物权包括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养殖权、捕捞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五条、第一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是指权利人基于不动产所享有的物权,即依法对不动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凡建立于其上的物权均为不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包括六种权利,分别是所有权、地上权、地役权、永佃权、典权和抵押权。,我国的《民法典》除对永佃权、典权没有规定外,对其他不动产物权均有规定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其公示方法;依法律行为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必须经过登记方始牛效。非依法律行为发生变动者,未经登记,不得转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物权法已经废止,关于物权的规定在民法典的物权篇中,不动产物权要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的物权,要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