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实施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及流程为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工作。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第一条 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的工作。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手术,其他有创操作可参照执行。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第三条 手术患者均应配戴标示有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标识以便核查。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第四条 手术安全核查由手术医师或麻醉医师主持,三方共同执行并逐项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