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来讲应该由负责收银的员工承担损失,按照顾客购买的商品价格收取购物款,本身就是员工的工作职责,而顾客手机支付失败导致便利店利益受损,显然是由于员工未尽到检查注意义务导致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