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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县政府换届几年一次
释义
    法律分析:县直机关党支部每3年换届一次,因为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任前公示就是在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任职有异议的,可向任命机关反映。公示的结果主要分四种情况:一是没有负面反应或所反映问题不存在的,予以任用;二是对于一般性缺点、不足,不影响提拔任用的,按预定的方案任用,并在谈话时向干部指出存在的问题,督促改正;三是对政治立场、思想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经党委(党组)复议后不予任用,对其中属于违纪违法的,应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四是反映的问题性质比较严重,一是难以查实但又不能轻易否定的,暂缓任用。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第二十一条 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其他基层单位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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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1 17: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