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将过去“漏损率”和“漏失率”的定义修订为“综合漏损率”和“漏损率”,更加准确清晰直接,不容易产生歧义。综合漏损率和漏损率均为漏损指标,明确漏损率为评定指标。漏损率仍按两级评定,一级为10%,二级为12%。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第三条 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制定标准、组织实施标准以及对标准的制定、实施进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