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全资子公司注销后,母公司需判断收回金额与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是否有差额,进行账务处理;如有减值需计提减值准备;若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减至0且需追索,母公司需确认或有负债;待子公司清算完成后,根据实际回收或追索情况,终止确认股权投资与减值准备,将差额计入投资收益。1、如果全资子公司办理注销,子公司将不再具备持续经营的特征,母公司的权益也会受到相应限制。因此母公司需要判断收回的金额与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否存在差额,从而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2、如果发生减值,母公司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3、如果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已减至为0,并且当时约定母公司需承担追索责任,母公司还需要确认或有负债。待子公司清算完成后,母公司还需根据实际收回的投资或承担的追索债务,终止确认股权投资和减值准备,最后将差额计入“投资收益”科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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